日前,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意见书。
检察院建议,对某涉案相对未起诉的橡胶公司,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公司是小微企业,主要从事摩托车内外轮胎制造及加工。
其轮胎日产量25000余条,年产值近5000万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这家公司的经营人非法牟利。
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轮胎。
涉案轮胎数量2万余条,非法经营数额总计17.7万余元。
案发后,企业经营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授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当地检察院对其依法启动合规整改,提出合规整改要求和期限。
经过三个月的合规整改,该橡胶公司顺利通过考察验收。
2023年3月,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最终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资料来源于江苏法治报)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