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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地银河广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锦发改发[201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宝地银河广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26号,东至肇东街、南至解放路、西至工商行锦州分行、北至王仔花苑及上海路。
2.3建设规模:426189?(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9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9日(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授权委托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报名回执单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项目投资部报名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寒宇
电话:0416-212085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121007
联系人:史越卓
电话:0416-3585381/3585285
传真:0416-3596622
日期:2014年12月2日